法律條款參考:
組成
第九十條:“各部、各委員會根據法律和行政法規、國務院的決定和命令,在本部門的權限內發布命令、指示和規章。”
(據此,國務院各部委享有行政法規立法權有明確的憲法依據)。
立法法
第71條第1款:“國務院各部委、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及其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可以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各自的職權範圍內制定規章。”
(這賦予了國務院直屬機構行政立法權和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