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最新的《涉外民事法律關系適用法》,對涉外婚姻的法律適用作出了新的規定。“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同壹居住地的法律;沒有同壹住所的,適用同壹國籍的法律;壹方不具有相同國籍,在經常居住地或國籍國結婚的,適用結婚地法律。“結婚手續”符合結婚地法律、壹方經常居住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有效。“協議離婚”的當事人可以選擇適用壹方經常居住地法律或者協議國籍國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同壹經常居住地的法律;如果* * *沒有相同的經常居住地,則適用* * *國籍國的法律;不屬於同壹國籍的,適用離婚機構所在地法律。“訴訟離婚”受法院法律管轄。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中國公民在中國內地與外國人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 * *向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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