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可否認的原則植根於公平原則,並基於公共政策、公平貿易、善意和正義。其基本功能是防止欺詐行為的發生,從而提高司法公正,促進雙方當事人之間本應取得的結果。該原則的適用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被禁止人實施了虛假行為。這裏的行為應作廣義解釋,包括他的言行、書面和積極的行為,以及他在有義務陳述事實時保持沈默的消極行為。2.被禁止的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真相。3.請求禁止壹方當事人善意依賴另壹方當事人的行為和陳述,並基於這種依賴而作為某種行為。4.請求禁止反言的壹方不知道真相,也不具備知道真相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