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法上,公海是指不受任何國家主權管轄和控制的內水、領海、群島水域和專屬經濟區以外的海洋部分。
。註:領海(壹般為12海裏)與公海之間的次要位置為專屬經濟區(最多200海裏)。比如宮古海峽中部是專屬經濟區(國際航道,其他國家有自由航行權,可以無害通過),很快就會到達西太平洋的公海。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的寬度為從領海基線量起十二海裏。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基線采用直線基線法確定,直線基線法由連接相鄰基點的直線組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的外部界限是壹條從每壹點到領海基線最近點的距離等於12海裏的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