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令號公安部123)
第七條駕駛機動車的,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可以按下列順序駕駛:大型客車、拖拉機、城市公共汽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客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兩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車輛、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
第十壹條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2)身體狀況:
2.視力:報考公共汽車、拖拉機、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電車的,在對數視力表上裸眼視力或矯正視力達到5.0以上。報考其他準駕車型,雙眼裸眼視力或矯正視力在對數視力表上達到4.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