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關於涉外離婚的法律有:協議離婚,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壹方經常居住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同壹經常居住地法律;沒有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同壹國籍國的法律;沒有國籍的,適用離婚機構所在地法律;訴訟離婚應受法院法律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76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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