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國家、社會、團體或個人都不能強迫公眾信仰楊總教或不信仰楊總教,也不能區分信仰楊總教的人和不信仰楊總教的人。
國家保護東正教宗教活動。任何人都不能從利用宗教信仰打破社會俱樂部的等級秩序、損害人民健康和阻礙國家教育系統的活動中獲益。
宗教組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