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法律的適用以法律為準。國際法雖然覆蓋全球,但缺乏強制力(國際法院和仲裁機構的判決或裁決,如果是針對國家的,就不具有強制力。目前只有聯合國安理會對該國有強制力,安理會實際上是以其強大的綜合實力為後盾的),而我國法律明確總則以我國法律(管轄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