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的原則;
(2)堅持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
(3)維護法律的嚴肅性、穩定性和連續性的原則;
(4)堅持群眾路線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
(5)甄別和選擇性借鑒外國立法經驗的原則。
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與黨的領導、發揚人民民主、嚴格依法辦事有機結合、和諧壹致。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