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家庭關系法律適用的原則是:夫妻個人關系適用同壹經常居住地的法律;如果* * *沒有相同的經常居住地,則適用* * *國籍國的法律;父母與子女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適用同壹經常居住地的法律;沒有* * *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壹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有利於保護弱者權益的國籍國法律。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二十壹條,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經常居住地法律;如果* * *沒有相同的經常居住地,則適用* * *國籍國的法律;壹方不具有相同國籍,在經常居住地或國籍國結婚的,適用結婚地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二十三條,夫妻之間的人身關系,適用* * *有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如果* * *沒有相同的經常居住地,則應適用* * *相同國籍國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