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憲法解釋的主要部門有:(1)立法解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2)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3)憲法解釋機關:1。立法解釋制度:為立法機關監督憲法實施的國家所采用。2.司法機關解釋制度:由法院監督憲法實施的國家采用。3.由特別設立的主體解釋:憲法法院和憲法委員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八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第六十四條憲法的修改,由NP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壹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法律和其他法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多數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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