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經當事人協商壹致並簽字蓋章的,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辦理公證手續。但如果合同是雙方協商後才生效,需要公證的,按雙方約定辦理。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審批、登記等手續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