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來公司快四個月了(試用期1-3個月)。我的公司要求我成為正式員工,但我沒有換工作。現在我在申請辭職,但是公司錄用了我。

來公司快四個月了(試用期1-3個月)。我的公司要求我成為正式員工,但我沒有換工作。現在我在申請辭職,但是公司錄用了我。

問:來公司快四個月了(試用期1-3個月)。我的公司要求我成為正式員工,但我沒有換工作。現在申請辭職,但是公司從我入職那天起就沒有辦理過保險,說是轉正才能辦理保險,說是公司規章制度。

答:童軍法律在線咨詢將回答妳的問題。

試用期是指包含在勞動合同中,勞動關系還處於非正式狀態時,用人單位會考核員工是否合格,員工也會考核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這是壹種相互選擇的表現。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中。勞動合同只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此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 上一篇:采購輪換的目的和意義
  • 下一篇:我如何能申請退款?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