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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打掉了壹個孕婦。如果她被指控會怎麽樣?

妻子打掉了孕婦。如果被告被起訴,法院將根據墮胎方的訴訟請求,判決妻子賠償墮胎方醫療費、誤工費等全部損失。也可以判給墮胎賠償金或精神損害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和其他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人生活輔助器具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二十二條侵犯他人人身權益,給他人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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