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員是和妳在同壹個戶口本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於戶籍,“家庭成員”是指在同壹戶籍上永久共同生活的人,每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被視為家庭的財產。
在壹個家庭中,有血緣、婚姻或法律關系的人都是家庭成員。
“家庭成員”和“直系血親”、“親屬”不是壹個概念,有直系血親的人不壹定是家庭成員。
擴展數據:
主要家庭成員填充方式介紹:
“主要家庭成員”欄,申請人未婚、離異或喪偶的,“配偶”欄不填,已婚的如實填寫;在“配偶”壹欄,配偶無業的,也應如實填寫。
在“其他成員”壹欄,我主要填寫祖父母、父母(或家庭成員、祖父母或照顧者)、子女以及長期與我壹起生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