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關法律依據:
(1)憲法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2)《婚姻法》第二十壹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3)婚姻法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對子女死亡的祖父母有贍養義務。
這種贍養是有條件的,就是孫子孫女必須負擔得起,爺爺奶奶的孩子已經去世。
2.“孝”文化是中國特有的,歷史悠久。據考證,“孝”字在甲骨文中就已經出現了。“孝”的基本含義是要善於侍奉和贍養父母。
孝順作為壹種重要的家庭美德,不應該因為孩子生存的艱辛而像丟鞋壹樣被拋棄。面對空巢老人的精神孤獨甚至生活困難,子女應該盡力履行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