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政府部門間協作機制研究》,以規則和制度為基礎的協調合作模式取代了以指揮控制為基礎的協調合作模式,在改變行政理念的基礎上,促進協作文化的產生,強化部門責任,參照整個政府的治理框架,重構適合中國國情的部門間協作機制。
2.鄉村振興多主體協同治理效應研究是自然科學中的協同理論和社會科學中的治理理論的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