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我是壹名出納,現在想辭職。公司壹直找不到接替的出納交接工作,壹直不讓我走,我該怎麽辦?

我是壹名出納,現在想辭職。公司壹直找不到接替的出納交接工作,壹直不讓我走,我該怎麽辦?

新《勞動合同法》明確指出,職工提前30日通知單位辭職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職工辭職。妳公司的做法明顯違背了這壹點,沒有法律依據。時間到了,妳可以直接離職,但是妳必須有證據證明妳確實提前30天通知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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