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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電子發票不是有電子章嗎?

餐飲電子發票報銷沒有電子印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規定,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屬於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使用電子簽章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規定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也就是說,使用增值稅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沒有企業發票專用章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格式文件是正常的,不會影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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