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依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來認定嚴重違紀的員工。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辭退違紀員工的重要依據。
2.規章制度只有經過公示,才能對員工產生法律效力。
3.必須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嚴重違反了規章制度。
4.履行通知工會和本人的程序。
只有掌握了以上幾項,用人單位才能辭退嚴重違紀的員工。如果用人單位作出的辭退決定存在瑕疵,可以不服,依法主張自己的權益。
具體規定可以鏈接到/info/laodong/ldzyjkct/2010122086503 .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