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工作年限不滿十年,在本企業工作年限不滿五年的,醫療期為三個月。
根據第4條,
醫療期為3個月的,累計計算6個月內的病假時間;6個月的,計算12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9個月,計算15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12個月的,計算18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18個月按24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24個月的,計算30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
也就是說,這個勞動者不能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月,或者累計病假不能超過六個月。這個病假沒有周期,也不存在說他壹年可以請幾個月病假的問題。
另外,假病假條需要承擔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