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規章制度不屬於法律,但內部管理規定不具有法律效力。當它們與法律發生沖突時,如果不涉及妳自身的利益(比如學校不允許妳穿短裙),妳就不能向上級部門提出法規和規定無效。
除非“具體行政行為”涉及個人利益,如學校代表國家教育部授予學位,否則可以就相關事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