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供電業務規則》第五十四條:在電力系統正常情況下,供電企業向用戶受電端提供的供電電壓允許偏差為:35 kV及以上電壓供電的,電壓正負偏差的絕對值之和不得超過額定值的10%;0 kv及以下三相電源,額定值的±7%;220v單相電源,額定值的+7%,-10%。在電力系統異常情況下,用戶受端電壓的最大允許偏差不應超過額定值的10%。用戶用電功率因數未達到本細則第四十壹條規定的,受端電壓偏差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