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壹般法律中,不動產交易時,即房屋買賣時,房屋產權交易變更或更名後,買受人正式享有法律規定的留置權、抵押權和處分權。
在樓主老家鎮上買賣房子,要有兩證(有的地方壹證),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如果是單套,應該包括房屋下的地下室地塊使用權。
如果有房屋交易合同或協議,就叫私下協議。相當於壹個長期租房協議。當地房管所(分局)有正式合同,應采用這種格式盡快申請備案登記提交資料辦理房屋產權證。
只有這樣,房子才能受到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