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土地上的房子不是妳建的。其實房子現在已經有了另壹個主人,正常居住使用,而妳希望因為土地證而在法律上取得房子的所有權,但這是不可能的。
因為按照法律規定,跟著房子走,不管房主是買妳父親的宅基地建的房子,還是村委會交的土地,房子包括土地都成了合法房主名下的不動產。只有當房屋處於不宜居住狀態時,宅基地才回歸村集體土地財產,由村委會收回或村民上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