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等七部門聯合出臺《巫溪縣禁止黨員幹部職工借機斂財試行辦法》,不僅規定黨員幹部要辦酒席,還規定黨員幹部要參加酒席;各鎮所轄村、社區修訂完善了村(居)規民約,規定除“婚喪嫁娶喜事”外,禁止群眾“無酒可喝”,明確違規界限和處理方式,群眾的問題由群眾解決。
無錫原有的“整酒風”已經整改完畢。65438年6月至今年6月,全縣* * *勸停“無酒不歡”650余起,直接節約宴請經費650余萬元,避免人情禮金2600余萬元,每年每戶節約1萬余元。。
如果這個回答能幫到妳,請及時采納。哦,謝謝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