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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無收入來源

法律分析:如何確定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生活來源包括很多方面,如養老金、股份分紅、存款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經營利息、子女撫養費、合同收入等。最高法院規定的獲得生活費補償的條件是“無其他收入來源”,即除子女撫養費外無其他收入。當然,完全沒有其他收入的當事人,要考慮到自己沒有收入來源。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受害人的成年近親屬喪失勞動能力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應當認定為扶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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