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銷:因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表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通過行使撤銷權,使已經生效的合同發生變更或者無效。
效力未定的合同:在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條件,法律允許根據情況進行補救的合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51條?壹方當事人利用另壹方當事人處於危急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的情形,導致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