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倉儲合同的主要條款是雙方的名稱;合同號;簽訂合同的地點;簽訂合同的時間;儲存貨物的名稱、類型和規格;庫存貨物數量。保管方的義務和寄存方的權利:確保貨物完好無損等。寄存人的義務和保管人的權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提取委托保管的貨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零四條倉儲合同是保管人儲存存貨人交付的貨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合同。
第九百零五條保管人與存貨人意思表示壹致時,倉儲合同成立。
第九百零八條存貨人交付倉儲物的,保管人應當出具倉單、倉單等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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