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保貨物處於良好狀態。
2.保管方有義務對倉庫提供的用於儲存貨物的設備進行維修,以保證貨物不受損壞。
3.當保管方負責貨物的搬運、保管和技術檢驗時,保管方應及時指定相關人員。
寄存人的義務和保管人的權利;
1.倉儲貨場貨物的數量、質量、規格、包裝應當與合同規定的內容壹致,存貨人應當配合保管方做好倉儲貨場貨物的交接工作。
2.在合同規定的時間提取寄售的貨物。
3.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支付保管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904條是保管人保管存貨人交付的貨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倉儲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