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法家起源於先秦時期。他們以“依法治國”來倡導法治,提出了壹整套理論和方法。法家對法理學的貢獻很大,他們對法的起源、本質和作用、社會經濟、時代要求、國家權力、倫理道德、風俗習慣、自然環境、人口與人性的關系等問題進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討。在他們看來,當時新興的地主階級反對貴族壟斷經濟和政治利益的世襲特權,要求土地私有制,根據功績和才能授予官職,這是壹個公平而正確的主張。
雖然法家的“法治”與我們現在提倡的民主形式有著本質的區別,但法家是以法治國而不是以法律治國,法家的法治是建立在君主專制和個人獨裁之上的,而我們現代意義上的法治是建立在民主之上的。但是,他們的思想還是有很多值得我們現在的人學習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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