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的裝修時間為工作日8: 00 -12: 00、14: 00至18: 00。改造時間定為壹天八小時。在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工作日12至14、18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及其他擾民作業。在其他時段作業時,應采取噪聲控制措施,減少對周圍居民的幹擾。
如果小區在非裝修時間施工已經違反了規定,可以向小區物業投訴,要求他們進行處罰和處理。嚴重的物業可以處理直接停水停電,把裝修工人趕出小區。裝修噪音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