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毆打教師的處罰:構成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壹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壹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壹般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