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的客體可以分為:不動產和動產;主體與從屬;事物的構成,重要的構成和不重要的構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壹十四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財產權。
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權和排他性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壹十五條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為物權客體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