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05條
該部分調整因物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而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240條
所有權人有權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其不動產或者動產。
第241條
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和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