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業主委員會嗎?
3.妳們城市的物業費是政府指導價還是市場調節價?政府引導的,應該有收費許可證,市場調節的,在協議中約定。
4.業主管理規約中有沒有關於這個費用的明確規定?
搞清楚以上問題,我們就知道這個收費是否合理了,因為不同城市物業費的範圍不壹樣,有的城市物業費包括公共能源費,只允許物業費;有的城市分為基礎物業服務費和代收代繳的能源費(有的也叫公共能源費)。如果是前者,這個費用是不合理的,沒有依據的。如果是後者,那就是合理的。
5.但是,無論如何,罰款是不允許收的。物管公司是企業,不是行政單位,無權處罰。唯壹牽強的理由是收滯納金,但如果收,必須以物業服務合同中是否有約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