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可以自行清理施工、裝修產生的建築垃圾,也可以在開工前向物業管理公司申報登記,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管理服務協議,堆放在指定地點。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組織清掃,可以按照約定收取相應費用,委托進入目錄庫的運輸企業有償清除。
物業管理中的公共管理和服務工作,是物業管理企業為全體居民和業主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務。主要有以下八項:
(1)主樓管理及住宅裝修日常監管;
(2)房屋設備設施的管理;
(三)環境衛生管理;
(4)綠化管理;
(5)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維護居民區治安秩序;
(6)車輛秩序管理;
(七)公共機構服務;
(8)物業檔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