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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擊特警是什麽罪?

1.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的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是妨害公務罪。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2、毆打警察不屬於職務活動,或者其活動不符合職責範圍內的法律規定,要根據過錯和毆打的後果確定法律責任。構成輕傷以上的,屬於傷害罪、輕傷,要承擔民事責任;

3.如果妨害公務罪情節壹般,社會影響較小,沒有造成輕傷的,量刑起點為四個月拘役。妨害公務罪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量刑起點為壹年有期徒刑;

4.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妨害公務造成的後果等犯罪事實增加處罰數額,確定基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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