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為法律行為附條件的事實,必須具備以下要件:壹是未來將要發生的事實,已經發生的事實不能作為條件;二是不確定事實,即作為條件的事實是否會發生,當事人並不確定;第三是當事人隨意選擇的事實,而不是法律事實;第四,事實合法,不得將違反法律或者違反道德的事實作為附加條件;第五,限制法律行為效力的發生或消滅,但不涉及法律行為的內容,即與行為內容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