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不是自發的,必須有法律規定的壹定情形。這種由法律規定並能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情況,就是法律事實。法律事實根據是否以人的意誌為轉移可以分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①法律事件是指與人的意誌無關的客觀現象,如地震、海嘯、瘟疫、戰爭、暴亂等;(2)法律行為是指以表示人的意誌為要素的行為,按其意思形式可分為積極作為(作為)和消極作為(不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