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基礎理論。民事法律行為不立即生效。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是指符合民事行為構成要件的客觀情況;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是指已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因符合法律上有效的條件而得到法律上的承認。它們是不同的概念,成立是事實,有效與否屬於價值判斷的問題。比如合同成立後,需要履行法律程序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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