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本題涉及對民法等同原則的理解。根據《民法通則》第三條,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地位平等。具體內容主要指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關系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民事主體受法律平等保護。本題選項A中,公民B 13歲不能結婚的事實是法律對自然人行為能力的規定,而非權利能力。選項B中,B公司的經營範圍為不動產,其不能從事證券經紀業務受其經營範圍限制,屬於民事行為能力問題,不屬於權利能力問題。選項C中,稅收法律關系不是民事法律關系,因此不受民法調整,不存在民法平等原則的適用。只有選項d涉及違反民法中的平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