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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行為屬於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壹)甲方邀請乙方壹起旅遊;(B)甲方邀請乙方共進晚餐;(c)甲方簽訂銷售合同;要約。

回答:D【提示】這個問題考察的是單方面法律行為的認定。

邀約、請人吃飯不屬於法律行為,不存在民法上的權利義務直接關系,A、B項不正確;買賣合同需要雙方同意,是雙方的法律行為,C項不正確;只要壹方表示意願,單方面行為就足夠了。如果提出要約,D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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