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壹對舞蹈迷住在鄭瀟家的樓上。最近他們每天晚上都會邀請同伴跳舞到深夜。冬天沈重的腳步聲震動了天花板上的燈。更令人不安的是,搖滾樂每天晚上都吵到深夜,打擾鄰居,嚴重妨礙鄭瀟的學習和鄰居的休息。鄰居多次和舞迷交涉,就是不聽。
他們的行為是不道德、不合法的,不僅影響了鄭瀟及其鄰居的正常學習和生活;也違反了《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如果我是鄭瀟,我會先和舞蹈迷談判。如果不行,請相關執法部門介入此事,讓夫妻倆不再被噪音打擾。為生活制定規則的角色。在這裏,法律不僅規範公民的行為,而且保護鄭瀟和他的鄰居的環境權益。如果沒有法律,社會生活就會陷入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