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簡稱民事主體,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參與者和當事人。誰與誰之間發生民事法律關系,誰是權利義務的繼承人,都涉及民事主體問題。在我國,民法的法律主體(簡稱民事主體)包括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單位(主要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和合夥組織)。因此,選項A、選項B、選項C屬於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而選項D不屬於。選項A需要區分。《民法》第20條規定,未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