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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項不屬於大陸法系起源1,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2,大憲章3,教會法4和羅馬法。

答案:2

相關分析:(1)大陸法系有三個淵源或支柱:壹是羅馬法;第二個是法國民法典;第三個是德國民法典。(2)普通法制度有三個來源:普通法、衡平法和成文法。(3)大憲章是英國法中的成文法,所以屬於普通法系的淵源。

大陸法系起源於羅馬法,但在歐洲中世紀,羅馬法衰落後,日耳曼法與教會法並存,這也構成了大陸法系的淵源之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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