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做好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第四條加強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各地要立即組織對所有征地拆遷項目進行全面排查清理,重點檢查征地程序是否合法、拆遷行為是否規範、補償安置是否合理、政改是否落實等。,並限期整改排查清理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對采取停水、斷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強行拆遷,以及采取“集體拆遷”和“突擊拆遷”等非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