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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收據只有現金收據章,沒有收款人姓名章。

現金收訖單據只加蓋現金收訖章,不加蓋收款人姓名章。操作如下所示:

1.用專用收據現金支付對方貨款才具有法律效力。

2.收到錢後,在收據上蓋現金或銀行收據章。還有壹張代金券。

3.返回業務時,要求收款人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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