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憲法》第四十四條:“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由國家和社會保障。”
國家發展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服務。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