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經濟困難無法委托辦理下列事項的軍人家庭,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1)請求優待;(2)涉及軍人婚姻家庭的糾紛;(三)醫療、交通事故、工傷事故等人身傷害案件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四)農產品質量糾紛、土地承包糾紛、宅基地糾紛、保險賠償糾紛。